項目描述

Rooms description

客房介紹
四人套房_維多莉亞池畔
四人房
  • 提供莊園早餐四人份

  • 免費招待露天溫泉SPA區乙次

  • 免費成人裸湯三溫暖設施乙次

房型定價:
NT$9,200
前往訂房

What we offer

服務與設施

我們的服務

24小時前台服務
Morning Call服務
行李寄放服務
每日客房清潔

我們的服務

無線網路
有線電視
浴巾
免費瓶裝水

detailed price list

價目表

二人房

房型價位
愛麗絲NT$5800
愛麗絲蜜月NT$6500
維多利亞NT$7600
楓香木屋NT$7600
托斯卡尼NT$7600
金莎NT$7600
伊莉莎白NT$8800
金莎麗緻NT$8800
獨棟別墅NT$8800
檜木別墅NT$8800
Villa楓香木屋NT$9200
金沙蜜月NT$9200
金莎景觀NT$12000

四人房

房型價位
維多利亞NT$8800
四季閣樓NT$9200
維多利亞池畔NT$9200
托斯卡尼NT$9200
伊莉莎白NT$10800
金莎NT$10800

六人房

房型價位
托斯卡尼獨棟閣樓NT$15000
以上提供全部為「雙人床」,住宿勿超出所定人數。
住宿請依購買房型之人數入住,超出人數須另收費,每房超出人數以一人為限。
此房型位於二樓,出入口在三樓。
超出人數收費如下:
含設施使用券、自助式早餐券:不分平假日 1000元 / 人,100cm~140cm兒童 600元 / 人 ; 特定節日、春節期間:1500 / 人。
現場保有判別認定、告知及退房之權利。
客房內部傢俱會有異動請依現場客房內部傢俱為準。
客房依規定人數贈送設施使用券(各招待一次)及早餐券之份數。
非假日(星期一~星期四)房價以【定價之6折】收費。
假日(星期六)房價以【定價之8折】收費。
旺日(星期五、星期日)房價以【定價之7折】收費。
特定節日、連續假日、農曆春節期間房價價格另訂。

【以上價格如有變動,恕不另行通知。】

住房規定與訂房須知
※ 因應政府響應環保,房間內不再提供一次性備品 ※
● 電話訂房時間為上午8:30至晚上9:30。

● 入住時間:下午5:00起,退房時間:隔日中午11:00止。
● 農曆春節期間,愛麗絲房型入住時間為晚上7:00以後才有給房。
● 延遲退房:以每小時為單位,費用請洽櫃台。
● 已預訂之房間將為您保留至當天晚上7:00前,如無法於時間內抵達,請務必來電確認,否則將取消您的訂房。
●客房依規定人數贈送設施使用券(擇一使用一次)及早餐券之份數【已上使用券皆僅限當次住宿期間使用】
※ 房客免費使用大眾泡湯時間為當日住宿中午12:30後可先使用設施;若要隔日使用,需於早上11:00前入場
※ 招待之設施,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招待使用,恕無另外補償或招待。
※ 本莊園不是國旅卡特約店。
本莊園同系列房型款式較多,以現場實際排房為準。
莊園內全面和客房內嚴禁炊煮食物及烤肉或使用炊具。
禁止攜帶寵物入內,如被發現,將取消您的訂房。
莊園住宿無電梯設備,建議攜帶輕便行李。若有行動不便,敬請於訂房時詢問適合之房型。
本房價表自2022年3月15日起生效。
其它未盡事宜,依現場相關規定。
訂金匯款方式
方式
ATM轉帳/匯款
金融機構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
戶名 景大渡假莊園股份有限公司
總分支機構代碼 三重分行017-0125
ATM轉帳代號 017
帳號 012-09-95086-9
匯款後請將收據寫上您的大名及訂房日
傳真至 06-6822304
或上傳至Line @joyday 景大渡假莊園
服務專線 06-6822500
即完成訂房程序
  • 確認訂房後莊園將酌收「總房價30%」做為訂金訂房。
  • 【取 消 訂 房 注 意 事 項】
  • 訂房後,如欲改期住宿,請於預定住宿日前一週來電通知莊園,該訂金保留三個月,並可擇期再來;若要再度訂房,請儘早來電告知。
  • 旅客於住宿十四日前(含十四日)取消原訂房日期,依觀光局頒佈之【定型化契約】規定可將原訂金退回或可辦理延期三個月內入住(一次為限);但若於住宿日十四日以內之不論辦理延期或取消訂房,本莊園都將依觀光局頒佈之【定型化契約】規定之取消原則比例扣款,如下:取消訂房(由於屬郊區旅店,房間很難於短時間內再轉售,故恕不接受住房當日及前一日取消。)
  •     1.二日至三日內取消訂房者,酌收本筆訂金之70%。
  •     2.四日至六日內取消訂房者,酌收本筆訂金之60%。
  •     3.七日至九日內取消訂房者,酌收本筆訂金之50%。
  •     4.十日至十三日內取消訂房者,酌收本筆訂金之30%。
  •     5.十四日之前取消訂房者,退本筆房費100% 請詳細閱讀此事項,完成訂房手續時視為同意此約定,以避免糾紛。
  • 住宿日當天遇颱風、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時,以台南市政府頒佈狀況為判定準則,請於住宿日起三日內(含當日)與飯店訂房組聯絡,飯店可接受訂房延期三個月。
  • 無論什麼原因造成設施關閉或停止營運,皆不會有任何的補償。
  • 訂房確認後依規定取消訂房之訂金如需匯回需另酌收150匯費。